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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落水了,喊你去救贼,你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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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报纸上说“贼落水后,众人围观却不舍身相救,他们是在犯罪”,一副要追究众人的刑事责任的态度。

不救贼就是犯罪的剪报

我想起在公交车上当贼偷的时候,旁边的人即使看见了也不会管,现在我才明白,大家是害怕贼,只有当贼落水了,大家才敢表示自己的态度,原来当贼偷的时候,并不是一种赞扬的态度,只是因为太害怕它们了,所以才装作看不见。我不同意报纸上的观点。

如果说贼落水众人不救就有罪,好像要特意为贼制定个法律的样子,以后围观者不救者要承担法律责任了,那么我想问一句,一个普通人落水如果众人不救,是不是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呢?那么法律应该这样写,“如果有人落水,围观者不救,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贼)”,我估计不是每一次有人落水都有人舍命相救,因为不是每一次围观者都有会游泳的,为什么普通人落水溺亡却没有引起那个记者的情绪激动呢?为什么在普通人溺亡的时候那个记者没有叫嚣要让围观者承担法律责任呢?

我不仅想到了前几年报纸上吆喝保护罪犯的隐私权,不允许居民或网民将贼的照片公布,因为有了网络之后,愤怒的居民会将贼的照片公布在网上,大家都会仔细地记住贼的模样,唾弃他并且防着它,让贼无处可逃,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在我们崇拜的媒体呼喊之后,我那时就一边倒地倒向了媒体,看着居民打印的贼行窃的画面,心里在想着媒体说的话,于是思考着这件事就走开了。

我曾在居民楼附近看见居民张贴的摄像头拍摄的贼行窃的画面,并把此照片贴在了小区门口,让人看得胆战心惊,但是同时心中也有种畅快,因为曝光贼会使贼的生存更难,对贼是一种威慑,但是我鉴于媒体——那崇高的媒体记者反对曝光贼,我也认为不应该曝光贼,但是在漫长的岁月里,我却多次发现电视或网络竟然将受害者曝光,我指的是被性侵的女人被强奸的女人,曝光女人会对女人造成多大的伤害怎么没人管呢?怎么不大张旗鼓地吆喝要保护受害者的隐私呢?居民将贼行窃的视频和照片传到网上是犯罪,媒体大肆恐吓众人,可是媒体曝光被性侵的女人就不是犯罪吗?

那么如果警察破获了一起犯罪,记者就是无权进行报道的,因为会侵犯贼的隐私,犯罪分子进行犯罪,给自己造成了不好的名声,国家有义务替贼掩盖吗?不让大众知道原来这个人是罪犯?当罪犯犯罪之后要掩盖事实,可是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造谣诽谤无中生有怎么办呢?如何保护无辜者的名声?受害者被犯罪分子伤害后,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都造成巨大的损失,例如我,却得不到任何赔偿,也不敢曝光贼,那么我的这种落魄、这种贫穷、这种恐惧、这种心理创伤都是自己造成的?犯罪分子根本不存在?我是因为贼太强大了,贼有巨大的保护伞,我被贼打了一次了,就是因为在网上曝光了自己被偷的事实,因为害怕再次被打死,所以我就不敢曝光贼。

这么一分析就明白了,那个记者吆喝围观者是在犯罪,完全属于无厘头的瞎吆喝,吓唬吓唬众人,以达到因为害怕被警察抓,而去违心地就贼,没有救过人的人可能不知道,救落水的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很多人把落水的人救上来自己却死了,而且还有可能两个人都死了,为什么?我也是听我爸爸说的,我不会游泳,所以仅供大家参考,也提醒一下落水的人(不包括贼,我不建议大家强迫自己去救不想救的贼,你为救一个普通人而死还凑合,如果为救一个贼而搭上性命,就太不值得了),在你被人救的时候不要紧紧地抱住救你的人,你只需要放开你的双手,任由别人来操作你,救你的人会利用自己的双手和双脚使他自己浮起来,然后也帮助你不下沉,你只需要感谢上帝还有一个人救你就可以了。否则危在旦夕的你死死地抱住了会游泳的人,你以为他是一个浮漂吗?被你抱住了也能浮起来?

所以这么一看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敢下水救人,首先你得能躲过垂死挣扎者的纠缠,所以体力和水性都必须非常好。

所以对于某记者想抓围观者入狱这一点,我考虑,那么他应该先登记所有的会游泳者,然后这些会游泳者如果围观而不出手相救就给他们定罪,照这个思路下去,就会多出很多义务兵,老人摔倒了不去扶——定罪!等等。

那么为什么不搞看见贼在大街上抢偷不去抓,定罪,在公交车上,有人斗殴闹事,周围人眼睁睁看着受害者被摧残,周围的人全部定罪,连这个都做不到,为什么要给不管贼的人定罪呢?

还有要求会游泳的人去救落水的贼,原来这种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看起来为了救贼应该不再属于见义勇为,是应该做的,只是为了逃避惩罚而采取的应该做的行为,以后救人也没有奖金了?而见义勇为者还要有信心贼的良心没有坏,最好还有点道德,在水中不会使坏非要抱住救人者,或者故意将救人者折腾地精辟力尽,最后把见义勇为者干掉了,我看见贼非常仇恨举报者,为了利益它们伤害好人一点都没有内疚,这样的一颗丑恶的心让它保障不会害人,也是困难的,所以见义勇为者为了救贼而失去生命的几率就更大了。当然这已经不叫见义勇为,在那记者的眼里,你只是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才救的贼。根本不能算你有爱心,有什么更加高尚?

如果贼死了,那么说明世界上少了一个贼,如果你为救贼而死了,那就说明世界上少了一个贼和一个傻B。大家是不是这么想的?即使你不敢表明你的观点。

那些心疼贼的人可以把贼组织起来进行游泳训练,也可以给贼配上保镖,因为它们干的工作太危险了,为了翻到别人家很可能高空作业,也有生命危险,如果我振臂一呼,而大家跟随了,再有贼在医院偷别人的救命钱,在街上抢姑娘们的包,就有可能被群众围追堵截而被打伤,为了让贼的生命健康得到保障,某些人还需要呼吁更多的人加入到保护贼的行列中。

将来如果立法了,听说有人落水,就没有围观的了,有一人大喊:“哎吆妈呀,有人落水了”,周围的人都四散奔逃,生怕被抓起来,于是就应该采取措施在沿海掩护弄上一溜监控,凡是在周围的人即使奔逃也难逃法律的追责,而且监控应该多个方位,主要要照清他们的脸,估计又会造成只要一接触水,不管是海边还是湖边、河边,大家都戴起了口罩,所有的建筑物都会变成空城,没人敢到这里上班,更不敢旅游,出现在这里都是危险的。

如果全国人民都支持立法,肯定能立法,那功劳就是我们这些反对立法的人,中国这么大,我估计会有1/3的人支持立法,特别是在媒体的呼唤之下。

那些做贼的意志不坚强的贼看见了人们如此恨贼,会害怕将来会在人们的仇恨中死去,而使得做贼的气焰没那么猖狂,执行贼头的命令没那么彻底,打击了贼的士气,影响了贼的队伍的壮大。

特别是贼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会借口做贼的大环境不太好。希望领导能解决大环境的问题。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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